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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处理?

  • 更新:苏州注册公司网 (2019/3/22 10:10:21)
  •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程序: 
    1、登报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丢失怎么办 
    问:我单位由于搬家不慎丢失税务登记证,请问该如何补办?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七号) 第三十九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补办程序
    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或毁损应及时向原代码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手续:
        (1)递交《补办代码证书申请报告》(报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告格式及应包含的内容可向当地代码机关咨询);
        (2)经代码发证机关审查、核实后,准予刊登遗失、作废通告(按统一格式自行刊登);
        (3) 经代码发证机关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补发代码证书。
    附件:《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