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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薪资、社保、个税问题解答
- 更新:苏州注册公司网 (2019/3/22 11: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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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许多客户关心个人薪资、社保、个税的问题,咨询19年1月起工资支出该如何入账,个税申报如何申报等问题,为此我们咨询了税务局,社保局和劳动保障局,整理如下:
一, 财务给员工A发放工资,但是,没有缴纳社保
1、 A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A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视同为正常工资薪酬,按照社保法必须要缴纳社保(在其他地方缴纳社保、农保或者退休人员可不交社保),按照税局要求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不交社保员工有权利投诉举报,且后期会有追缴社保风险。
【建议】缴纳基本社保。
2、 A员工为兼职人员(劳务报酬收入)
A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例如在读学生、自由职业工作者,打零工,偶尔帮助公司,就视同为劳务薪酬,不需要缴纳社保。但是A取得的收入需要到税务局开具劳务发票,涉及以下方面的税收:
个人所得税 月度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年度按照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月度800以内免税,800以上按照速算表格预缴,年度申请退税)
增值税3% 金额500元以内免税,金额超过500元,则需要缴纳3%的增值税和0.36%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建议】操作比较复杂,确实需要再这么做。
3、 A员工为退休人员
不需要缴纳社保,个税按照综合所得5000以上征税(退休工资部分4不征税)
【建议】比较可行
4、 A为在校学生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缴纳社保。但是,形成雇佣关系,签订实习协议。受雇个人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是由用工单位指定或安排并接受统一管理,从事用工单位经营范围内业务工作的这种情形的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否则按照第二款劳务报酬收入申报个税
【建议】按照工资薪金发放比较方便。
二, 财务发放工资,但是,没有足额缴纳社保
目前暂无确切信息,建议按照原有方法处理即可。